本报讯(记者满宁 通讯员陈琳)近日,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签署《关于加强禁毒跨区域协作促进双城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
《实施意见》规定,办理公安部、省(市)公安机关督办的跨区域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时,两地公安机关可以开展联合侦查,两地检察机关也可联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实施意见》还规定,两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加强毒品犯罪案件管辖争议协商、侦查取证协作、办案信息互通和业务交流合作,力促在证据标准、法律适用上形成统一认识,依法从严惩治跨区域毒品犯罪,共同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