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30元的车费,驾驶员要加收70元的“临时运价费”,春节期间,该驾驶员被重庆交通执法部门查处。
30元的车费,驾驶员要加收70元的“临时运价费”,春节期间,该驾驶员被重庆交通执法部门查处。今(28)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通报了这起案例。
1月22日,乘客杜某等三人在江北区珠江太阳城小区附近搭乘出租,到达目的地后计价器显示车费为30元,可驾驶员姜某却表示春节期间要加收“临时运价费”70元,一共100元。
“该行为涉嫌不按规定使用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执法队员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同时责令姜某退还多收的70元费用。
来自重庆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的数据显示:今年春节期间,直属支队共计接办各类投诉321件,已有效办结286件,没有出现超期未办情况。其中,巡游出租汽车投诉284件,网约出租汽车投诉22件。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负责人表示,春运期间,直属支队将继续加大力度规范中心城区出租车经营行为,积极回应群众投诉。同时提醒乘客,若出行途中遇到出租车拒载、不按规定收费、绕路等行为,可以拨打12328或12345热线电话向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举报投诉。(记者 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