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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订酒店“货不对版”,“以详情页为准”不是免责理由

2026-03-03 13:03:16 来源:工人日报 浏览:754
内容提要:直播带货已成游客预订酒店的一个重要方式,但“货不对版”、格式条款争议、规则提示不足等问题也凸显出来..
   说好的“3分钟到海边”实际需打车4公里才能到;所谓的“原价买茅台”的“福利”,实则附加了高额消费门槛;囤购酒店产品后却因忽视了规则未入住导致无法退款……据2月26日《工人日报》报道,直播带货已成游客预订酒店的一个重要方式,但“货不对版”、格式条款争议、规则提示不足等问题也凸显出来。

  上述问题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一定程度坏了直播订酒店的口碑。而面对消费者质疑,部分商家以“以详情页为准”来豁免自身责任,这显然站不住脚。

  从法律层面看,网络直播间的商业广告和宣传内容,若包含具体服务承诺、产品信息并符合要约条件,便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消费者下单即完成承诺,合同依法成立。直播中主播的表述,即便未载入订单详情页,商家也必须严格履行。在相关维权案例中,法院判决商家全额退款,正是明确了这一法律原则。

  至于 “一经预订不可退改”“超时未入住预付款全额扣除”等格式条款,则是商家单方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合理约定。有消费者因疏忽未注意券种规则而无法退款,折射出部分商家仅用短信通知、在用户协议中概括性披露退改规则、使用条件,而非重点标注,本质上仍未尽到法定提示说明义务。

  直播订酒店作为旅游消费的一种新兴模式,其价值在于打通供需两端、提升消费效率,而非成为商家投机取巧、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渠道。这一模式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及多方的协同发力。

  去年实施的《在线旅游平台住宿预订服务规范》已为行业划定“红线”。在此基础上,平台和商家更应扛起主体责任,确保直播间展示内容与订单详情页一致,显著标注格式条款,摒弃不合理的免责、限责约定等。市场监管等部门需加强执法监管,将直播间宣传、详情页信息与酒店实际情况比对核实,依法查处虚假宣传、滥用格式条款等行为。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结合出行计划按需购买,仔细核对直播间宣传与详情页信息,下单时及时录屏、截图,保存好相关证据。

  旅游住宿消费模式升级,行业规范标准、商家经营理念也应同步升级。摒弃虚假宣传、规范条款设置,让依法经营成为发展底色,直播订酒店才能真正实现供需双赢,在旅游消费市场中走稳走远。(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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