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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将流动儿童群体纳入国家关爱保护范围

2024-10-23 17:46:40 来源:法治日报 浏览:335
内容提要:为更好保障流动儿童群体合法权益,帮助他们快速适应并融入新环境,民政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1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不少人选择把孩子带在身边一起生活,流动儿童群体日益庞大。在民政部儿童福利司二级巡视员许立阳看来,与居住地儿童相比,流动儿童在教育、医疗、生活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容易遇到障碍,部分流动儿童面临监护能力不足、心理健康关爱不足、精神文化产品供给不足、城市和社区融入困难等问题。

  为更好保障流动儿童群体合法权益,帮助他们快速适应并融入新环境,民政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1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指出,《行动方案》的出台是我国在国家层面首次将流动儿童群体纳入国家关爱保护范围,对于进一步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更好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监测摸排

  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0至17周岁儿童人口为2.98亿人,其中流动儿童规模约为7109万人,这意味着,每4名儿童中就有1名儿童在“流动”。

  对于如此庞大的群体,如何准确划定其范围,将流动儿童精准监测摸排出来,是做好关爱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前提。

  为此,《行动方案》部署开展流动儿童精准监测摸排工作,明确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流动儿童监测摸排范围。

  实践中,不少流动儿童的父母由于工作等原因,往往对孩子缺少管护,一些流动儿童的家庭经济状况也不乐观。对此,《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对监测摸排中发现的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要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定期走访探视,加强关爱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

  “这是我国首次部署开展流动儿童精准监测摸排工作。”郭玉强介绍,《行动方案》提出,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流动儿童定期监测摸排工作机制,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流动儿童信息。

  解决教育问题

  近年来,相关部门一直高度重视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但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这些流动儿童在权益保障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父母最为关心的教育问题,由于流动儿童需要在异地上学,往往面临更多限制和困难。

  《行动方案》在“优化落实教育保障政策”章节中明确提出,各地教育部门要推动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按实际服务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

  在学前教育阶段,要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促进流动儿童就近在普惠性幼儿园入园。

  在义务教育阶段,要进一步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就学政策,在优化义务教育资源布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充分考虑流动儿童特殊困难。

  《行动方案》要求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稳步提高流动儿童就读公办学校或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服务)比例,保障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针对中高考问题,《行动方案》明确要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高考政策。

  事实上,除教育问题外,很多流动儿童来到陌生的城市,还会面临着城市融入难、社区融入难、朋辈交往难等问题。如何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居住地生活,产生归属感,《行动方案》从多个方面部署了相关工作任务。

  许立阳介绍,《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广泛动员企业、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通过开展城市文化介绍、社区环境熟悉等活动,促进流动儿童融入城市生活。

  当前,已有一些地方进行了探索尝试。

  比如,山东省青岛市依托社区、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平台,开办了两千多个免费兴趣班,为社区流动儿童提供兴趣辅导、日间托管等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江苏省苏州市开展了社区儿童关爱之家活动,由社区干部担任专业儿童主任,通过专业社工队伍入户走访开展危机评估、需求评估、服务介入、资源链接等工作,帮助流动儿童尽快融入当地生活。

  严惩侵害犯罪

  流动儿童不仅在成长过程中会面临各类问题,甚至有可能成为被侵害的对象。

  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将流动、留守儿童等权益保护作为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进一步加强了对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的打击惩治,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不断强化对流动儿童权益的维护。”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副厅长李峰指出,检察机关将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一方面,聚焦暴力伤害、性侵害、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等,依法、高效追诉犯罪,通过有力的打击震慑,强化流动儿童司法保护。同时,持续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在办理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同步倒查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发现相关单位和人员不依法履行报告责任的,及时通报情况,监督追责,充分发挥强制报告制度在预防和惩治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在谈及如何推动《行动方案》落地落实时,郭玉强提出要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李峰则表示,检察机关将强化与民政部门的沟通配合,在办案中发现流动儿童无人监护、处于或疑似处于事实无人抚养状态的,及时将相关情况转民政部门处理,并协助落实保障政策。此外,将积极促推流动儿童家庭保护责任落实,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会依法督促监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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