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杜梓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正义网记者10月1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杜梓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杜梓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杜梓 资料图
长期在内蒙古任职
公开简历显示,杜梓出生于1955年6月,内蒙古托克托人,大学普通班学历,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杜梓早年是一名插队知青。1978年从内蒙古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系毕业后,先后在学校、杂志社、内蒙古党委宣传部以及中共伊克昭盟等单位任职。
2001年杜梓任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2007年任鄂尔多斯市市长,2008年任鄂尔多斯市委书记,2011年任通辽市委书记。2011年11月,杜梓升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继续兼任通辽市委书记。
2015年1月,杜梓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不再担任自治区党委常委和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2018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换届,杜梓不再担任副主任一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15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杜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贪欲膨胀
大搞权钱交易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7日消息,杜梓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杜梓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金;腐化堕落,不注重家风建设,造成恶劣影响;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煤炭资源配置、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杜梓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杜梓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